一、融资担保对象 在泸州市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要融资担保品种 1、超短期贷款担保: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如搭桥贷款等其它用途的贷款担保。 2、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是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季节性或流动资金性的物资采购资金需求,以对应的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而提供的短期融资担保。 3、项目融资担保:是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者有限追索权的债务融资担保。 4、票据承兑担保:是对票据承兑所发生的债务予以保证的行为,使被保证人经营资金部分免于占压,提高资金利用率。担保范围为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就票面金额扣除担保金后的差额部分担保。 5、个人贷款担保:是为向个人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或者经营用途的贷款及相关贷款服务提高融资担保的总称。主要包括个人抵(质)押贷款担保、个人保证贷款担保和个人信用贷款担保等。 6、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三、主要融资担保方式: 1、抵押物+担保公司担保。 2、第三人保证+担保公司担保。 3、搭桥贷款+担保公司担保。 4、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公司担保。 5、多户企业联保+担保公司担保。 6、保理融资业务+担保公司担保。 7、担保公司联保。
四、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贷款担保 主要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年检手续、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机构颁发的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公司章程、股东会借款担保决议书、买卖合同(协议)等。 2、个人贷款担保 主要有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或财产证明、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买卖合同(协议)等。
五、业务办理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批→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送银行审查→审批合格后银行发放贷款→保后管理→担保贷款本息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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